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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慧英 我是2002年4月去北京證實大法時,被邪惡非法關押到勞教所的。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惡警與邪悟者在對我進行洗腦無效後,於2003年4月採用了非人手段:白天黑夜不許睡覺,逼迫我悔過,我違心的寫了“四書”。自己做了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的事,給自己的修煉留下了污點。鄭重聲明:我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被迫寫的“四書”,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大法弟子要做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25/1130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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