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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成國芬 我1997年得法。2003年因散發真像資料被非法判勞教三年,在慈悲的師父呵護下,它們的陰謀沒有得逞,我很快就回家了。今年7月份,鎮610把我又綁架至洗腦班。我被迫寫了所謂的“四書”。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書上簽的字、按的手印,和寫的所謂“四書”及按的手印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按照師父說的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25/1130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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