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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新玲

    我1997年修煉法輪大法後,家庭和睦,身體健康。1999年7月20日邪惡迫害大法以後,我被非法送到洗腦班、看守所,在情的帶動下,我違心的寫了“決裂書”。後來聽信了邪說,把大法書等都燒了。我走了錯路,違背了大法。聲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25/113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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