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廉清 我96年9月8日得法。2005年8月15日,我被市派出所綁架到市拘留所,13天後非法轉到看守所,9月5日被非法送到省洗腦班。其間,我邪悟了,寫了“決裂書”。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特此聲明:我所寫、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25/113085.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