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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芝賢 99年邪惡迫害大法以後,我在壓力下做了不應該做的事。因此嚴正聲明: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親友代我寫的“保證”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25/1130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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