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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任吉卯 我97年有幸得法後,身心受益,家庭和睦。99年7.20江××為了一己私利,瘋狂迫害法輪功。2001年兒媳被非法抓捕,孩子無人照管。我放棄修煉,說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話。後來在師父的點悟和同修的幫助下,從新走入了大法修煉。在此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緊跟師父,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26/1131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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