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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文霞 我自幼身體就不好,是1995年末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身體大有好轉。可是在99年7月20日後,江××非法鎮壓法輪功不讓煉了,居委會讓我們寫“不煉”的保證,我們不得不應付,老伴代寫了“保證”,我在當時也交了幾本書,這是我們萬萬不應該做的事,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回想起來真是痛苦莫及。為此特嚴正聲明,這是我們不應該做的事。保證在今後無論是甚麼樣的邪魔爛鬼的破壞,我也堅決不動心的。堅定的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來彌補自己的過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27/1132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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