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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麗珍 在派出所惡警的壓力下,我寫了“保證書”,同時又交了兩本大法書,事後實感痛心,內疚。現在我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做、所寫的“保證”,全部作廢。特此聲明,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27/1132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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