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賢梅 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我被惡警非法劫持到勞教所。在邪惡的迫害和威逼下,被執著心帶動下我違心的寫了“三書”(上一次在勞教所也是由於執著心帶動下違心的寫過“四書”)。我嚴正聲明:在邪惡酷刑及強化洗腦的高壓迫害下我違心的所寫的“三書”、“揭批書”等及在勞教所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在公安局所做的筆錄等材料及所有的簽名、按的手印,及家人所做出的違背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正念正行,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精進不停,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洗刷污點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28/11326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