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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鳳傑、田福榮、吳香雲 2005年9月19日我們被公安局強行帶走,被迫寫了“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我後悔莫及,所以我要聲明:所說的違背大法的話及所寫的“保證”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緊跟正法進程,堅信大法,堅信師父,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3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28/1132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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