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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亞芹 我是1997年幸得大法的,99年7月20日中共惡黨開始迫害法輪大法,當地邪惡找我們填表,當時也沒多想叫別人幫我填的。現在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113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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