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桂芬 被綁架期間,我違心的寫了“不修煉法輪功,不發宣傳品”的話。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錯事,給大法抹黑。在此嚴正聲明:我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做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113404.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