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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岳淑雲

    在2004年上半年,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精進,老師教導的三件事沒能做好,讓邪惡鑽了空子,被綁架到看守所,由於自己情關沒有過去,認可了邪惡,寫下了“保證書”。出來後自己與同修切磋,認識到我做的是邪惡高興的事,是師父最痛心的,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因此我嚴正聲明:我在看守所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律作廢。從今以後,一定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3/113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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