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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加軍 我去北京證實法,被惡警非法抓捕後,綁架回原地,被非法勞教三年。在教養院期間受到惡警對我拳打腳踢、電棍電、關禁閉、蹲小號等一系列的酷刑折磨。由於自己學法不深,頭腦不清醒,走向了大法的對立面,做了很多不該做的事,造了很多業。為此我嚴正聲明:我在教養院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8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3/11365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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