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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惠明 邪黨在99年對大法迫害初期強迫黨員不許煉法輪功,我寫過不符合大法的東西。邪黨在“保先”教育中要求一定要參加,我也說了、寫了黨文化的東西。在邪黨控制下被迫所說、所寫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詞全部作廢。加倍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3/11365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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