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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本善 99年7.20前後,公安局對我幾次非法搜家後,把我帶到公安局,在脅迫下,我由於怕心,說了些不利於大法的話(例如“不再修煉大法”等等),現在很後悔。特此聲明:那時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話統統作廢。今後要堅定修煉,跟師父走,認真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7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3/11365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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