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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洪芳 在邪惡迫害法輪大法期間,在邪惡的逼迫下,我違心的在“悔過書”上簽字“不煉法輪功”,說了不該說的話,做了不該做的事。現在嚴正聲明: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3/11365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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