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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曲守成 我叫曲守成,於2001年1月8日因散發講清真相傳單被當地公安局非法拘留,三天後家人交罰款九千元,在他們寫有“不煉功了”、“決裂”字樣的口供上鑒字後,被保釋回家。 悔我一念 惜師垂憐 (一)我嚴正聲明: 1. 鑒字作廢。 2. 揭露公安部門惡行:刑訊逼供,私拆他人信件,非法抄家、搜身、竊聽。 (二)本人意願: 1. 永遠心系大法。 2. 加倍彌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二零零年三月九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4/90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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