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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金尚哲、崔英子、樸春淑、樸順吉、李守福 我們在2000年∼2004年期間被惡警抓到洗腦班,看守所,勞教所,還判過一年到幾年的不同徒刑。在那段期間被殘酷的迫害下被迫做出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和選擇。今天我們要嚴正聲明那時候違背自己的良心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要從現在開始加倍努力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5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5/1138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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