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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郭照霞 99年非法鎮壓開始後,我曾被邪惡非法抓捕,在情的帶動下違心的寫了“悔過書”。在勞教所裡,我曾說過背叛大法的話。今天,我和我母親(李美玲)在此嚴正聲明:我們說的違背大法的話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該做的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5/1138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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