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陳龍英
在以前拘留所裡所簽的名及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廢。堅定修煉法輪佛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5/1138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