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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謝賤娣 我是在1999年底得法的。2000年我親家和同修被人告發,非法抓去勞教所。我被派出所的惡警非法抓去公安局過了一夜。後來又被派出所綁架去洗腦26天,被迫寫了“三書”。做了很對不起師父的事,覺得很後悔。嚴正聲明:以前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今以後,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6/1139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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