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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察 我是1997年得法的,自7.20邪惡迫害法輪功六年來,我在妒忌心、顯示心及黑手爛鬼的驅使下,做了一些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給大法抹了黑。尤其不應該的是2004年在寫嚴正聲明時用戶口本的姓名,耍小聰明,掩蓋自己的怕心。現在嚴正聲明2003年在洗腦班及在本單位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正念正行,走正自己修煉的路,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7/1139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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