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長澤 在勞教所高壓迫害下所說所寫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在以後的證實法中做好三件事,學法、煉功、發正念、講真象。消除給大法造成的負面影響,堅定的修煉大法,直至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8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7/11394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