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彥春 我是99年3月份得法。99年7月20日江××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後,惡警來家找我,我違心的寫了“決裂書”,還把師父的書給毀了。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嚴正聲明:我過去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今以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8/11401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