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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萬淑香 我是1997年冬得法。1999年7月20日後,邪惡迫害大法,非法抓捕大法弟子,收書、燒書、抄家、寫“五書”、逼簽字、按手印,否則天天給洗腦。2002∼2003年,我出去講真像、發資料被壞人舉報,被惡警非法抓到公安局關押。幾天後家人交了2000元的押金才放我出來,錢卻始終不還。此後惡警經常去我家騷擾,因為有怕心,我做了錯事:交了大法書;在邪惡寫的詆譭大法的紙上按了手印;還寫過“不去北京”的保證,說了對不起師父的話。給大法造成很大的損失,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現在聲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1/1142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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