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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松林 十月二十日凌晨,派出所所長和惡警指導員在縣“610”頭目的指示下,帶著惡警要將我綁架去派出所,它們翻牆入屋,母親、妻兒、鄰居被吵醒。它們威脅:“現在你不去也得去,要麼把你全家一起帶走,”還說,“只有兩條路,一是強行帶走。二是寫『保證書』。”我在邪惡的壓力下按它們說的寫了。現聲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和所謂的“保證書”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1/1142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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