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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秀芬 我2001年12月被當地派出所惡警綁架到縣洗腦班。2003年3月7日取大法材料時,被惡警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後強行押往監獄,2005年4月29日才被放回家。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3/1144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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