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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淑芬 我今年六十九歲了,於1999年3月得法開始修煉的。99年7.20邪惡對大法的迫害開始了,當時我私心、人心、怕心過重,當惡警逼問我時,我違心的說了一句“不煉了”。事過之後,我十分後悔。在此嚴正聲明我在邪惡面前所說的話全部作廢。決心今後要更加認真做好師尊囑咐的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永遠緊隨師尊走到底,直至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4/1144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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