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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蔡予華 由於自己長期沒有學法,再加上還有很多的執著心,在從勞教所回到單位的時候,由於正念不強,給單位寫了所謂的“保證”。現在我嚴正聲明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論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4/1144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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