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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輝 我是1997年開始修煉大法的,得法後帶修不修的,到了99年7.20,接受了單位的“說服工作”,寫了“不煉功”的保證。2000年6月去上訪,後被非法勞教三年。回來後,求安逸的心很重,不想再去勞教所那樣的地方受苦,就又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最近師父又給了我一次機會,學了同修拿來的師父的新講法和要求弟子必須做的三件事後,感到自己以前的做法給大法帶了負面的影響。現嚴正聲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抓緊時間做好該做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5/1145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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