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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玲 在99年11月份,因我們上北京證實法,被邪惡綁架,被非法拘留15天,後又被綁架到派出所,要我們“保證不在外面煉功和再上北京”。因學法不深,人的觀念重,不知道用法來衡量,因此就用了人的觀念玩起了文字遊戲,寫了“不在外面煉功”。今天用法來衡量不符合大法的標準,是修煉人不應該做的。特此聲明那個所謂的“不煉功保證”作廢。我一定要多學法,用法來去掉人的觀念,做好三件事,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5/1145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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