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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玉芳 我於1998年元月得法,1999年7月20日後,邪黨對大法的迫害開始,邪惡讓我們都寫“保證不煉了”的保證書,當時我不但寫了,還幫助不識字或識字不多的同修寫過此書,這是很大的錯誤,在此聲明全部作廢。以後我要緊跟師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勇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5/1145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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