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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鄭臘仙 我於99年2月得法。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單位強迫我停止煉法輪功,我給單位交了一份“不煉功的保證”。做了不該做的事。現在聲明:我以前在邪惡的壓力下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正念正行,堅修到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6/1146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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