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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國恆 我是97年得法的。99年7月20日邪惡迫害大法後,我在鄉政府、政法委的惡人逼迫下,向邪惡妥協,做了絕對不能做的事,交書,寫“三書”。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給大法抹了黑。聲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6/1146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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