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但永輝 我在2000年被邪惡派出所非法抓捕,被關了半個月後,當地派出所把照片拿去寫了東西,讓我蓋了手印。現悟到這是配合了邪惡。聲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6/114612.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