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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羅萬芬 我是99年邪惡開始迫害時,由於沒有守住心性,在理智不清時燒了大法書和音樂磁帶,做了違背大法的事。我鄭重聲明:所做的一切違背大法的事作廢。今後一定按照師父要求的做好做正大法的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6/1146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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