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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郭明珠 我被派出所非法抓去,在惡警的威脅、迫害下,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特此聲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7/1146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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