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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張耀明

    我是一個法輪大法學員,經過學法、煉功身心受益很大,深知大法好。不料1999年7月22日開始,江澤民政府在全國範圍開始鎮壓、抓捕法輪功學員,通緝我們的師父,不准學員學法、煉功。從此以後鎮壓步步升級,在這無可奈何的情況下,99年10月,我被迫去北京上訪。誰知在北京也同樣沒有講理的地方。當我還沒找到信訪辦,就被天安門廣場的警察非法抓捕了。入獄後,因學法不深,就在壓力和執著心的作用下寫了“保證書”。以後看到《李洪志師父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的講法》後,深感痛悔。經過認真思考,為了在今後的學法和正法中彌補自己的過失,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現聲明以前寫的保證書和在派出所簽的字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1/18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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