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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范喜榮 我是98年得法的。2000年12月份我在天安門證實大法時,被非法抓進勞教所勞教二年,在此期間,被迫寫了“三書”。回家之後,邪惡加緊了迫害,我被迫再次簽了“五書”。嚴正聲明:我在任何條件下所簽的“五書、三書”及違背大法的言行,及在拘留所裡曾寫過的“不在當地煉功”的保證一律作廢。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7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0/1148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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