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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易英 2000年12月30日鄉政府治安室的官員將我從家中騙到鄉政府,非法關押、折磨了我15天,後又將我送往市看守所關了3個多月。在此期間,我一直堅修大法,邪惡之徒無奈,竟逼迫我的親人替我寫了所謂的“保證書”。在此嚴正聲明:親人替我寫的一律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1/189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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