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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沉玉龍、孫菊蘭 我97年下半年得法後,身心健康起來,懂得了如何做一個好人。99年7.20邪惡非法鎮壓大法,我做了很多錯事,在居委會寫了“不在外面煉功、不進京、不上訪保證”,還主動交了部份大法書、布標,給大法造成了損失。2003年6月,派出所到我家非法搜查、拘留我時,很順從的配合了邪惡。現嚴正聲明:以前我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3/1150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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