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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蘭敏 我於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得法後,身心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知道了如何做一個好人,思想境界在不斷的提高。99年7.20江××對法輪功非法鎮壓後,我寫了不該寫的“保證”,說了不該說的話,給自己的修煉道路留下了污點。現在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寫的“保證”、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論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3/1150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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