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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彩英 邪惡迫害大法以後,在鄉政府的威脅下,我們曾經向邪惡違心的寫過“不修煉”的保證。聲明:我們在邪惡的迫害下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一切損失,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3/1150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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