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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鳳芝 今年5月份我被舉報,惡警非法抄了家,搜去師父法像、大法書,綁架我到公安分局,我配合了邪惡在筆錄上簽了字,按了手印,說了不符合大法的話,我的家人也說了錯話,做了錯事,給大法造成了損失。鄭重聲明:我和家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5/1151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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