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蘆艷芳、蔡寶霞、甄艷利
由家屬代簽的任何“保證書”都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3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189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