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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金華 1999年7月下旬,邪惡開始了對法輪大法的迫害。我在單位邪惡領導和政府邪惡領導的高壓政策下,被迫寫了“今後不修煉法輪大法”的保證書,過了一段時間,在縣公安部門,我被迫在“與法輪功決裂書”簽上自己的名字。這裡,我嚴正聲明:以上被迫所簽的東西作廢。今後,我將按大法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6/1152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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