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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玉琴 2001年6月底我市辦了洗腦班,我被邪惡迫害了兩個月,違心的在“不去散資料的保證書”上簽了字。2003年6月28日迫害我26天,在邪惡的拘留表上簽了字。現在我聲明以上簽字全部作廢。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6/1152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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