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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艷華 我得法至今已近十年。曾多次被邪惡非法抓進拘留所、洗腦班、看守所。由於我在明慧網上揭露邪惡幾年來對大法弟子迫害的真象,於2004年2月,再次被邪惡綁架到洗腦班。我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七個多月,被當地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十年。在監獄,我在邪惡的逼迫下說了違背大法和師父的話。在此嚴正聲明:我在監獄邪惡的高壓逼迫下所寫、所說的對大法和師父不敬的話統統作廢。走師父安排的正法修煉之路,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7/1152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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