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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邵淑芬 我是1996年得法的。學法、煉功後,很快我所有的病不翼而飛了,走路一身輕。是師父使我原來多災多難的家庭變得平安、和睦,使我的小女兒由原來的瘋顛變得文靜。1999年7.20以後我一直怕心很重,向邪惡寫了“不煉”的保證,在單位辦的洗腦班寫了“不進京、不上訪”的保證。現在嚴正聲明:我過去做的所有違背大法的事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7/1152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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